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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将“三步走”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7-26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7月22日通过“徐州发布”平台,公布了徐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政策。

    为积极适应新常态下建筑业发展要求,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我市近日出台了《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我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要分3个阶段进行,即:试点示范阶段(2016-2017年),推广发展阶段(2018-2020年),普及应用阶段(2021-2025年)。据介绍,为了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我市将在财政政策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并在税费政策方面出台优惠政策。

    其中,在试点示范阶段,将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市区将利用两年时间规划建设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和5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其中铜山区作为省级建筑强区至少建设1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2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2016年,全市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不少于5%(预计55万平方米,建筑装配化率不低于20%)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5万平方米。2017年,全市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不少于10%(建筑装配化率达20%以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15%、新建成品住房比例不少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