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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十年内将全面实施 装配式建筑和商品房全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19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方案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今后我市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和商品住宅全装修。

 

装配式建筑,就是指建筑构件工厂化制作,在施工现场像组装汽车一样把预制构件装配好,这样的组合式的工程即省时、省工又减少污染。按照相关规定,“2017—2018年,为试点示范期;2019—2020年,为推广应用期,市城市规划区和所属县(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30%和20%以上,应用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2021年起,为全面实施期,到2025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应用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道,2018年起所有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实行全装修,其中整体卫浴、厨房等装配式建筑装修比例达到3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各级部门十分支持装配式建筑,目前我们将设立装配式建筑专项扶持资金,2017—2020年,市财政将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建造且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建设项目实施奖励,奖励金额为100元每平方米,每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用设计、生产、施工、装修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支持企业成立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开发建设项目,预制部品(件)采购合同金额可计入工程总投资,投入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运输超大、超宽部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便利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运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