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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出台实施意见 促进建筑产业化发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1-24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筑业等相关行业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2018年、2019年、2020年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造的工程项目占新建工程项目比例分别达到10%、20%、30%以上。到2020年,培育2-3家实力强的建筑产业化集团,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初步建成建筑产业化发展技术体系、标准化体系和部品产品体系。

 

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将装配式建筑技术作为主要实现形式,重点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体系,发展预制内外墙板等构配件;推广应用节能及新能源利用技术等建筑产业化成套部品和技术,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

 

建立建筑产业化示范园区。发挥我市在资源、交通、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国内外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建筑产业化企业入驻园区,建成集建筑产业化技术研发和部品工业化生产、展示、流通为一体的示范园区。鼓励创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逐步将我市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建筑产业化技术中心、产品部品生产基地及产业发展高地。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传统建筑、开发企业的改造提升,在设计、开发、施工、部品生产、物流及科研领域重点培植一批新型建筑产业化市场主体。整合产业链资源,鼓励设计、开发、部品生产、施工、物流企业和科研单位组建综合产值高、可持续发展的联合体或大企业集团。

 

全面推进工程项目试点示范。凡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设,以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幼儿园、医院等建设项目为示范,引领带动我市建筑产业化快速发展。

 

在保障措施上,我市将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推广作用,制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等企业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