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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8-21


关于开展全市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9]44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职[2019]21号)等文件精神,自今年开始开展建筑工业化领域中级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工作,其中绍兴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开展全市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就业的各类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的企业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绍兴市装配式建筑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论文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纳入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四、学历认证要求

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继续教育要求

考虑到职称改革工作衔接,2019年评审时,对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不作硬性要求,但须参加(2016-2019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训且每年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培训各一门以上。申报人员可登录“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网址:http://rsj.sx.gov.cn/col/col1488655/index.html)。

六、申报要求

(一)工程师申报采用纸质材料报送的办法(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有关表格到“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表格下载” 打印。

(二)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申报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相应栏内,同时填写《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申报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须经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签署在首页),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公章。在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三)报送途径及时间

各区、县(市)申报对象的材料由各区、县(市)主管部门接收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联盟,市直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直接报送联盟,联盟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联系电话:0575-89176889,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七、其它问题

(一)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专业工程师评审将推行先进行理论考试,合格后再进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理论考试培训工作由联盟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人员应在绍兴市缴纳近1年的个人养老保险,个人承诺在先,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社保登记系统,负责核实申报对象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申报人员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外地调入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仍由申报人提供。

 

 

附件:1.绍兴市装配式建筑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要求

 

 

 

绍兴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联盟

2019年8月  日


附件1

绍兴市装配式建筑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无不良诚信记录。

2.大专以上相关学历,须提供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且目前正在从事装配式建筑行业工作。

3.2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且目前正在从事装配式建筑行业工作。

3.3申报工程师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需提交《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并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4.考核要求(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

3 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兼评、转评条件

已具有其他专业工程师或经济师(建筑经济专业)的且现从事装配式建筑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

一、不需要装订材料

1.《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5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表中需贴照片);

3.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成绩证明;

4.《绍兴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其他申报对象填写);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

二、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材料清单目录一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介绍,字数在2千左右,中文打字);

5.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6.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必须复印完整清楚,有公章及相应日期);

7.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成绩证明;

8.《绍兴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其他申报对象填写);

9.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论文、著作,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课题、项目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学术交流论文须提供交流证明);

10.科技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集体项目须提供排名依据);

11.其他业绩材料。